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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83岁老人被告上法院!

来源:高安市人民法院 时间:2020-10-15 作者:高安人才网 浏览量:
“这与我们老人家无关,而且她也没有受那么重的伤,要我们赔那么多钱是不可能的”,被告邓先生的儿媳说道。


“是他们欺负人,还把我打伤了,我一定要挣个公道。”原告王女士说道。

站在一旁,默默倾听着当事人内心诉求与辩称的是本案的主审法官。


本案是一起发生在村内邻里间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可就是在新农村建设中关于栽植树木去留的问题引发了邓先生与王女士之间的矛盾。平时两家人就会为此事争执,随着矛盾激化,偶然的一次冲突间,邓先生在与王女士争执的过程中误伤王女士。王女士及其女儿气不过,遂将已达83岁高龄的邓先生告上法院。

承办法官刘庭长在知晓原、被告情况后,向分管领导盛党组请示并主动与当地村委会陈书记联系,果断选择将开庭地点定在了村民委员会。10月10日,一大早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一行人便带着相关案卷材料与文书下乡,在驱车半小时后抵达了高安市上湖乡村委会。


抵达后,刘法官先与已在场等候的王女士进行沟通。王女士在见到刘法官后情绪明显激动起来,立即向其大吐苦水,告知刘法官被告一家人如何的欺负她以及她的伤势如何。而后在刘法官的耐心聆听下,原告慢慢恢复了理性。此时,刘法官再对她进行悉心地开导,首先毕竟邻里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关系闹得太僵也不好,其次,老人家年纪也有那么大了,确实也承担不起那么多的医药费。王女士起初还是坚持要向被告索要各项损失费6000元,但经过刘法官的一番开导后,慢慢地转变了态度。

另一边,由于被告邓先生年事已高,腿脚不便,遂迟迟未到村委会。刘法官在知晓后,当即决定安排法警与村主任一同前往被告家中,将被告带到现场。被告到场后,刘法官先安抚了他的情绪,毕竟老人家年龄大又有高血压,受不了刺激。再跟被告邓先生的亲属沟通,被告方表示并不是不愿意赔偿,只是原告太咄咄逼人。刘法官立刻捕捉到了这个信息点,开导被告及其亲属,现在王女士确实受伤住院,不管双方有何矛盾,误伤他人确实是不对的。在刘法官的协调沟通下,原告表明愿赔偿1000元医药费,被告也接受了这一提议,最终本案以原告撤诉的方式结束了该起纠纷。

来源:高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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