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高安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用于报考的学历须在2024年3月31日之前取得;
3.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安排,热爱法院工作;
6.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7.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或从事过法律工作的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本人及配偶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8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报名表(识别下方二维码)并如实填写,将填写好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近期免冠彩照扫描件发至高安法院政治部邮箱(gafyzzb@163.com),进行资格审查。
(扫一扫下载报名表)
联系电话:0795-5289115。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还应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分为理论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等知识)测试和技能测试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理论知识测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
2.面试人选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
3.录取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总分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入闱体检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因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产生的缺额,根据本次考试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笔试、面试、体检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高安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同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联系不到者,视作放弃。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五)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参照已在岗聘用人员待遇。
高安市人民法院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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