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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司法局公开招聘驾驶员返回公招列表 >>

2023-08-05
因工作需要,高安市司法局特面向全市公开招聘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驾驶员1名。
二、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宜春范围内户籍,高安户籍优先。
2、因需经常出车加班,本工作岗位适合男性。
(二)招录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服务意识、安全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强;
3、没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4、具有法定驾驶资质,驾照应在C1照以上(其中A1驾照优先)、实际驾龄五年以上;
5、退役军人、中共党员优先;
6、年龄在3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7、身体健康,具备良好体能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录用
(一)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曾经有酒驾、醉驾记录的;
(四)有吸毒史的;
(五)被开除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六)存在过往重大交通事故责任的;
(七)身体存在明显纹身的;
(八)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聘用形式
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聘用制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3、报名地址:高安市瑞泰广场D栋806,联系人:贾楠:18379523378,皮静:18870565994。
4、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需本人携带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党支部党员证明;
(6)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5张;
(7)《驾驶员应聘报名表》一份。(见如下二维码,请自行打印填写)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三)体检。参照现行《驾驶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参照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求组织实施。

(五)公示。由高安市司法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名单,拟聘用名单将在“高安市司法局”公众号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95-5287124。
聘用
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聘任制,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2600元。试用期结束经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三年一签,工资每月3260元(含基本工资、用餐补助);同时解决五险,单位缴交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缴交部分由个人承担。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通讯方式畅通,随时关注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产生的任何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如因工作需要可能对招聘考试程序作出调整,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公告的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高安市司法局驾驶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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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司法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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